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今年以来,大同云冈区检察院运用“五书和解”制度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书”是指刑事和解协议书,受害人谅解书,犯罪嫌疑人悔过书,犯罪嫌疑人承诺书,帮教书。“五书和解”制度是指移送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当事人自行搭成和解,或请求检察机关促成,以犯罪嫌疑人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修复被害人的损害,被害人要求或者同意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的轻微刑事案件,由检察机关审查确认和解协议效力后,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建议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制度。该制度是该院办理轻微刑事案件中探索的一套办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