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根据《山西省检察机关开展驻法院支持起诉岗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云冈区检察院驻云冈区法院“支持起诉岗”正式运行,在法院受理案件的同时,驻院员额检察官将第一时间为有需要的起诉方提供法律服务,方便困难群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云冈区检察院与区法院联合会签了《关于设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岗”的工作办法(试行)》,实行人员常驻。驻法院第四检察部员额检察官每周定时在法院值岗,并建立支持起诉岗联系卡,及时、有效地为群众提供帮助。
支持起诉对象主要针对符合《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办理支持起诉案件规定(试行)》中的情形,尽可能地为弱势群体提供方便、精准的法律服务,使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能够及时得到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