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下午,我院检察长王永明依法列席了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法院第一届第1次审判委员会会议,讨论研究案件,并就案件定性发表了检察机关意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这是我院检察长首次列席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也是我院贯彻执行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具体举措。
我院对此次列席区法院审委会高度重视,认真学习了《实施意见》,检察长王永明调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就证据采信、取证程序、庭审过程等听取了承办检察官的汇报,撰写了与会发表的检察机关意见。
我院深刻认识到,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既是法律赋予检察检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的重要方法和形式,更是提高办案水平,改进自身工作的有效途径。会后,我院与区法院已达成共识,形成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以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共同维护法律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