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办案数据
(一)刑事检察
1-9月,云冈区检察院共批捕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28人,同比上升32.56%,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68人,同比上升183.33%,不捕率为22.97%,同比上升10.73%。提起公诉386人,同比上升56.28%,不起诉58人,同比上升70.59%,不起诉率为13.06%,同比上升0.96%
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共批准逮捕2件,同比下降33.33%,批准逮捕2人,同比下降60%,不批准逮捕1件5人,不批捕率71.43%,提起公诉1件1人。
对羁押必要性提出建议3人,均采纳,同比下降76.92%,对社区矫正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62件,纠正合计61件。
(二)民事检察
1-9月,提请抗诉2件,对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5件,均采纳,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5件,法院全部采纳。
(三)公益诉讼检察
1-9月,云冈区检察院公益诉讼立案100件,同比上升222.58%,诉前采取诉前程序37件,同比上升131.25%。提出涉及污染防治检察建议20件,同比上升42.86%。
(四)控告申诉检察。
1-9月,云冈区检察院提起国家司法救助28件,同比上升30.33%,提起国家司法救助28人,同比上升250%,实际救助11人,同比下降35.29%。
三、以上率下,带头办案
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案件,检察长在今年1-9月共办理案件31件,同比上升41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