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党组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快捕快诉了一批黑恶犯罪分子,严厉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同时先后出台了《审查涉黑涉恶案件办案工作规程》《关于法、检、公三方会商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在看守所深入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大搜集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中小学法治教育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为推进专项斗争提供了制度保障。
我院今年7月份调整组建成立后,院党组深刻认识到专项斗争的重大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把全院干警的思想行动、工作干劲凝聚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上来。
我院针对涉黑涉恶案件办理中出现的新情况,经过深入研究后制订了《审查涉黑涉恶案件办案工作规程》,为涉黑涉恶案件量身订制了从案件受理、审查报告撰写、案件汇报、作出决定、办案时间等每一个环节,检察官按照设定程序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审查逮捕涉黑涉恶案件3日办结,审查起诉10日办结,退回补充侦查面对面与办案人员说明情况,以一次为限,二次退补由检察长决定,这些措施体现出检察环节专项斗争的节奏和成效,营造了扫黑除恶的斗争氛围。
针对云冈区近百所中小学、5万余名在校学生的实际,我们积极与云冈区教育局沟通,会签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法治教育的实施意见》,根据文件规定,采取定期召开主题班会、法治宣讲、派驻法治副校长等方式,提高中小学法治教育水平。
办案机制推进斗争进展,斗争成果验证办案机制。截止目前,我院共审查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6案74人,不批准逮捕3人,追捕2人,立案监督2案5人,公安机关撤回报捕2人;审查起诉8案26人;提起公诉涉恶案件6案16人,案件准确率达100%,办案时限大大缩短,用实际行动为专项斗争提供了优质的检察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