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主要批示精神,落实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活动实施方案》通知的要求,切实加强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推动红色资源保护利用传承,云冈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开展了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针对本次专项活动,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大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检察院、大同市云冈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召开了一次座谈会。会上,由云冈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介绍了本区范围内现有的革命烈士纪念设施的现状,及相关保护措施等内容,并就下一步工作举措等进行了沟通交流,达成了共识。
随后,与会人员前往辖区内的革命烈士纪念馆进行实地查看,对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实地走访调研。
调研中发现,纪念馆周围环境安静有序,大部分烈士墓碑、遗址纪念设施管理措施得当,保护情况较好。但烈士陵园存在基础设施年久失修、墙皮脱落,园内部分地方环境脏乱等问题,并且部分烈士墓碑区域杂草丛生。
下一步,云冈区院将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促进对红色文化遗址和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工作,进一步推动形成捍卫英烈、学习英烈的良好氛围。